分享
在微信中打开
金融监管总局:允许货币经纪公司为金融机构间交易提供撮合服务
2025-06-20 18:31 星期五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负责人就《货币经纪公司管理办法》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为适应金融市场的发展和监管实际需要,《办法》对货币经纪公司的业务范围进行了优化调整。
首先,适当扩展了经纪业务的范围,允许货币经纪公司为金融机构之间的货币、债券、外汇、黄金及衍生品等市场交易提供撮合服务。
其次,明确了衍生品经纪业务的具体品类。考虑到功能定位和风险防控,规定货币经纪公司可撮合的衍生品交易不包括权益类和商品类衍生品。
第三,规范了数据服务的提供方式。与现有相关规定相衔接,《办法》明确货币经纪公司在合规前提下,可以利用在经纪业务中形成的市场行情数据,向客户提供数据服务。
新闻推荐
查看更多

大数新闻社群
7x24h跨境新闻推送
加入卖家交流群